115年度中央總預算與追加預算規劃
國務機要費減列千萬、凍結兩千萬 解凍條件引發憲政權責爭議
115年度中央總預算三讀後,總統府國務機要費3000萬元遭減列1000萬元、凍結2000萬元,在完成解凍程序前無可動支額度;由於條件涉及總統公布5項法律,爭議焦點由預算規模延伸至立法院監督權與總統憲政職權的界線。
立法院14日三讀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後,總統府16日晚間說明,原編列3000萬元的國務機要費遭減列1000萬元、凍結2000萬元。依三讀結果,在凍結部分完成解凍程序前,這項經費目前沒有可動支額度。
國務機要費主要用於國家元首訪視、犒賞、獎助、慰問、接待及贈禮等職務支出。立法院預算評估資料顯示,115年度原案編列3000萬元;相關刪凍提案則以政府財政及總統尚未公布5項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為由,要求完成公布並提出書面報告,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同意後才能動支。
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,法律公布與國務機要費用途沒有直接關聯,認為解凍條件可能影響總統依法行使職權;府方並稱,後續經費處理將由主計單位依法律規定辦理。這是總統府立場,相關條件是否逾越預算監督範圍,目前尚無司法或其他具終局效力的判斷。
此案延續115年度總預算刪凍爭議,但新增焦點不只是經費多寡,而是立法院能否把總統履行特定法律公布程序列為預算解凍條件。後續可觀察總統府是否提出報告、立法院是否同意解凍,以及相關機關是否尋求憲政救濟。
事件時間軸
行政院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,歲入編列2兆8623億元、歲出3兆350億元;公開資料未載確切時刻。
行政院將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;公開資料未載確切時刻。
延宕多時的總預算案交付立法院委員會審查;公開資料未載確切時刻。
立法院完成三讀,通案減列480億元,並處理各機關個別刪除及凍結提案。
總統府說明,3000萬元國務機要費遭減列1000萬元、凍結2000萬元,解凍條件涉及總統公布5項法律;在程序完成前無可動支額度。